“多亏了‘首违不罚’政策,我们这一次不用缴纳罚款,也没有影响纳税信用。这让我们感受到了税务机关的温馨服务,也对税务机关的执法有了新的认识!”在京山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税服务窗口,刚刚办理完“首违不罚”业务的杨会计高兴地说。
原来,杨会计所在的公司刚成立不久,人员配置还不完善,由于办税人员一时疏忽,错过了纳税申报期。发现问题后,杨会计立刻赶到办税服务窗口说明情况,经过税务工作人员确认,该企业的逾期申报属于首次,且及时主动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首违不罚”条件。在完成补充申报后,市税务局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有了这次‘首违不罚’的经历,我们会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按时申报纳税。”在接受了市税务局工作人员进一步的宣传辅导之后,杨会计表示。
“不知晓政策细节和疏忽大意是部分中小企业和新办纳税人首次税收违法的主要原因。‘首违不罚’是针对纳税人首次发生的、情节轻微能够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部分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不予处罚。其根本目的是创新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体现了税务机关‘包容审慎,惩教结合,刚柔并济’的执法理念。”京山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实施以来,京山市税务局共对44户轻微违法纳税人实行“首违不罚”,让税收执法更有“温度”,不断增强税企互信、和谐征纳关系,为市场主体实现长足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段吴越)